湖南成考成教毕业、结业与肄业
2016年04月07日 23:53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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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成考成教毕业、结业与肄业
1、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,成绩合格,德、智、体达到毕业要求,准予毕业,发给毕业证书。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,授予学士学位证书。
1、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,成绩合格,德、智、体达到毕业要求,准予毕业,发给毕业证书。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,授予学士学位证书。
2、 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,学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有一门(含)以上课程(包括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、毕业实践)三门(含)以下课程不及格,按结业处理,发给结业证书和结业成绩表。结业一年内,由本人申请,学校批准后,可再补考一次,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,毕业年限以换发毕业证的时间为准。逾期不补考或补考不及格者,不再安排补考。
3、 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(不包括开除学籍者),发给肄业证书,并出具已修课程的成绩证明。
4、学生毕业、结业、肄业时,其证书与成绩表(证明)等填写的姓名须与录取新生登记表上的姓名完全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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